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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矿出让的概念

法律顾问 2022-10-08 13:46

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调整探矿权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延长至5年,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

法律依据

《指导意见》规定了“净矿”出让条件。明确“净矿”出让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让范围符合用地、用林、用海等要求;采矿权出让范围界线准确、矿产资源资产权属清晰,无争议;开采矿种符合矿业权差别化管理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评估;出让范围内地质储量等技术资料已完备;出让范围内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事宜已协商处置到位;出让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开展相关基础建设准备,无影响开采活动的情形。

李仁玉律师

李仁玉律师

贵州正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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