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近日公布。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佩戴安全头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条例》第二十四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佩戴安全头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022-09-23 11:16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
(1)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
(2)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
(3)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4)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5)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6)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7)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2022-09-27 17:02
为深刻汲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2月10日,绵阳消防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对电动车“飞线充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小区仍有部分楼道内存在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消防车通道、乱拉接电线给其充电等问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对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进行了断电处理,并责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整改其楼道停放电动车的问题。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
2022-03-29 08:47
1.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 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 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4.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2021-02-18 14:32
1、2019年4月15日后,严禁不符合新国标产品生产、销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导、监督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旧国标车型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生产。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2、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二维码等方式查询CCC认证信息,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且录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号牌制作费用由各市、县财政承担。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3、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电动车整治力度,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4、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5、推动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电动车交通违法实行联合惩戒。6、排查备案未登记在用电动车。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组织街道、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记在用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情况,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7、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存量。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市、县政府要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通过财政奖补回收报废、道路交通限行以及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不符合标准电动车逐步退出。8、加强外卖、快递和共享电动车管理。对外卖、快递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加
2023-06-17 10:40
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