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分公司负责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的特殊存在。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往往具有独立经营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对外经营。分公司负责人也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难以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职权和相关问题有明确的法律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法律规定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2020-12-15 18:11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2022-09-07 14:22
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020-09-24 14:52
不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资金和人员都是总公司控制和任命的。分公司负责人本身不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2-08-25 14:31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2022-09-29 14:22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
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
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
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
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
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