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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仲裁的区别

其他 2022-09-23 14:47

仲裁和调解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1)调解的随意性更大。调解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随时终止,调解方不能强迫其继续进行调解。仲裁程序中,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否则当事人单方不得随意改变或终止仲裁程序。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
(2)调解的灵活性更大。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即可达成调解协议;仲裁需要按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需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
(3)调解协议须当事人双方同意才能作出,而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依法独立作出,无须当事人双方同意。
《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肖广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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