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使用年限

房产纠纷 2022-09-19 11:01

使用年限是指房屋建筑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正常设计、施工、使用以及维护。临时性结构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的使用年限为25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使用年限为50年,纪念性建筑或者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使用年限为1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李春范律师

李春范律师

广东华商(青岛)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涉外法律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