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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在什么产生的

法律顾问 2022-09-16 09:02 标签: 中央监察委员会 产生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在2016年11月7日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会议的最后一天,在汉口黄陂会馆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江秀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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