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
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
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公安部《户籍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2022-09-20 14:53
人死了户口不注销对家人没有影响。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
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
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022-08-11 10:08
银行黑户会影响子女读书、上学。银行黑户的意思是信用卡或贷款逾期次数过多或时间过长,拖欠公共福利费用等多个行为造成的,每个借款人的征信情况不一样,黑户程度也不同,只有严重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上了法院公告名单,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022-09-30 17:06
根据相关规定,原公司在注销之前,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不变,原债务债权仍由原公司承当,同时长期未注销企业影响范畴将扩展至企业法人个人征信项目,其影响涉及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本人的名字再注册其他公司;个人信誉不良记录将保持7年;税务机构进行大数额罚款;往后也不可以再创办其他公司;出国旅游护照也会遭到严重影响。
公司长期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非正常运营名单、税务黑名单。纳入非正常运营名单后仍然不处置,营业执照将会被吊销。法人将不可以担当新公司的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当股东、高管,需要先进行税务项目处置,进入诚信名单后才可以。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等场合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高端交通工具,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手续,股东将无法贷款,个人诚信度大打折扣,鉴于以上均属于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严峻后果,建议将长期不用的公司转让或者注销,以避免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损失。
2022-09-13 16:38
根据相关规定,原公司在注销之前,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不变,原债务债权仍由原公司承当,同时长期未注销企业影响范畴将扩展至企业法人个人征信项目,其影响涉及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本人的名字再注册其他公司;个人信誉不良记录将保持7年;税务机构进行大数额罚款;往后也不可以再创办其他公司;出国旅游护照也会遭到严重影响。
公司长期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非正常运营名单、税务黑名单。纳入非正常运营名单后仍然不处置,营业执照将会被吊销。法人将不可以担当新公司的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当股东、高管,需要先进行税务项目处置,进入诚信名单后才可以。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等场合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高端交通工具,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手续,股东将无法贷款,个人诚信度大打折扣,鉴于以上均属于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严峻后果,建议将长期不用的公司转让或者注销,以避免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损失。
2022-08-12 09:56
失信人员对家人有什么影响?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主要是对自己在行政和经济上有所限制,对于其家人而方,主要是会祸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根究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