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工资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因此押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是要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的,不得拖欠或无故克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022-09-21 13:48
干一天也应当给工资,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工作一天就应当支付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2023-03-02 10:50
我国劳动法不存在有试用期内主动辞职可以不发工资一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如果确定是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日提出辞职,公司就必须支付足额报酬给你。不存在试用期内辞职就可以不给发工资一说。并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报酬。
2022-09-01 15:08
一般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管理制度,有些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更好的业绩,会采取绩效管理制度,但是必须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才可以,近几年不少的公司都采取了末位淘汰制,对于业绩垫底的员工进行辞退,那么公司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末位淘汰制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属违法解除行为。 很多单位以员工处在“末位”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实际上,用人单位这一理由有些牵强。而且末位淘汰最多能证明员工的绩效好坏,并不能直接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用人单位无权直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而开除员工。
2022-09-05 09:33
员工口头离职不符合劳动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用工时,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工时,也要提前告知职工解除理由,依程序书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2022-08-11 14:12
压工资多久算违法,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