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死亡证明没有年限。
死亡证明丢失了需要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 、火化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3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2022-10-17 13:52
补办死亡证明没有年限。
死亡证明丢失了需要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 、火化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3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2022-09-15 11:49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时,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所需材料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2022-08-05 14:56
2022-08-05 14:55
2022-08-10 09:08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以及火化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提供患者“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