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清洁
拿食品前要洗手,准备食品期间经常还有洗手 便后洗手 。
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和设备 避免虫、鼠及其它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2、生熟分离
生的肉、禽和海产食品要与其它食物分开。
处理生的食物要有专用的设备和用具,例如刀具和切肉板 使用器皿储存食物以避免生熟食物互相接触 。
3、做熟
食物要彻底做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食品。
汤、煲等食物要煮开以确保达到70℃。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而不能是淡红色的。最好使用温度计。
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
4、保持食物的安全湿度
熟食在温室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2-09-13 09:48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3、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4、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5、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6、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022-08-09 17:16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2-08-10 15:41
档案行政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执法依据是行政执法能够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因此,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中,必须充分注意执法依据的合法、准确和有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档案行政执法的依据分为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方面。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0-12-08 16:49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020-12-29 23:44
行政执法的特点有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强制性。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