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法律顾问 2022-10-15 16:42 标签: 公民 基本权利 政治

公民有三大基本政治权利,分别是: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2)政治自由,主要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条 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刘海军律师

刘海军律师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