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遛狗不牵绳被撞死法律规定

损害赔偿 2022-10-21 14:36 标签: 遛狗不牵绳 被撞死 法律规定

机动车撞死没拴绳子的狗,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责任:如果狗没拴绳子而车辆正常行驶,那么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绳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也是必要的。如果狗没拴绳子,车辆违法行驶,那么都有责任,须有交警部门对责任大小具体认定,调解处理。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绳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徐正律师

徐正律师

江苏博望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