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有效期

法律顾问 2022-10-21 16:14 标签: 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权 有效期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法律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张昊律师

张昊律师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