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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还是不变

劳动工伤 2022-10-22 11:39 标签: 职工生育期间 社保待遇 规定

根据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有关规定,据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规定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陈浩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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