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有关规定,据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规定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2026-04-24 17:0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只要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即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
其中,生育津贴必须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否则无效。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22-08-27 14:45
“生孩子用生育保险报销,直接在医院报销即可。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025-08-07 10:17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2024-11-05 09:33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022-08-18 16:29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