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身疾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9-02 10:58
要根据情况分析的,如果突发疾病并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内,是职工自愿加班或者突发疾病以后也及时抢效过来了,这都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且48个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有时候还需要看疾病的诱发过程来进行综合认定。
2022-12-01 10:41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12-31 10:25
在上班时段内若不幸突发疾病,通常情况下并不算作工伤范畴;
然而,倘若经医院全力救治,仍于48小时后宣告不治死亡,便可被划归为工伤事故的范畴。
对于具体情形的判断与认定,我们应该依据实际导致员工死亡的根本原因而进行依法操作,同时依照法定的项目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赔偿金。
2025-06-14 10:12
月嫂突发疾病法律责任:月嫂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月嫂突发疾病视同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其他。
2025-11-13 15:32
律师解答出差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属于工伤,需要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一旦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职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病历。
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单位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及其亲属应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