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文职招考中,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核算确认预选对象名单后,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其中,政治考核主要包括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审查不合格则失去录用资格。
1、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
2、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4、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5、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6、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2-09-30 14:52
在军队文职招考中,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核算确认预选对象名单后,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其中,政治考核主要包括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审查不合格则失去录用资格。
1、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
2、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4、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5、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6、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2022-10-28 11:02
军队文职加分政策如下:
着眼充分体现对长期服务军队、作出实际贡献人员政策优惠导向,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
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2022-10-26 16:49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022-09-14 09:32
本科生考取北京军队文职人员可以落户北京。单位会让文职人员先确定要落户地址再为其办理下一步审批手续。此手续应为部队审批,最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审批落户地址为单位集体户,需由单位户籍员持相关证明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核实房产确定本市无其他落户条件后方可办理。
军队文职人员享有的权利:
(一)获得政治荣誉、表彰、奖励;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
(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四)参加培训;
(五)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
(六)申请辞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2-09-14 10:19
本科生考取北京军队文职人员可以落户北京。单位会让文职人员先确定要落户地址再为其办理下一步审批手续。此手续应为部队审批,最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审批落户地址为单位集体户,需由单位户籍员持相关证明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核实房产确定本市无其他落户条件后方可办理。
军队文职人员享有的权利:
(一)获得政治荣誉、表彰、奖励;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抚恤优待和社会保障;
(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四)参加培训;
(五)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等;
(六)申请辞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