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为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法律依据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为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2021-12-21 11:12
“湿地保护区属于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其中土地资源利用红线,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土地资源有序利用,与保护的用地配置要求,使耕地、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022-12-01 09:08
“湿地保护区属于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其中土地资源利用红线,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土地资源有序利用,与保护的用地配置要求,使耕地、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022-11-29 11:15
“湿地保护区属于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其中土地资源利用红线,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土地资源有序利用,与保护的用地配置要求,使耕地、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025-01-11 11:16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按照湿地公园的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湿地公园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2-09-19 14:39
我国在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方面都有一些开发利用资源的具体规定: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