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对医院没有行政执法权。医保局是管医疗保险的,卫生局是管各个医院和卫生院的。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地方的医院分别由地方各级卫生局管理。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局的主要职责为: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2022-08-09 09:30
2022-08-23 08:59
“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起的。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2022-09-29 10:29
没有义务。叔叔没有义务对侄子进行抚养,叔叔并不是侄子的法定监护人,在法律上并不要求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2-08-08 15:40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2022-09-03 16:42
国家医保局的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为:010-89061396 010-89061397,各地举报电话详见表格。 电话接听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的工作日内9:00-17:00(西藏、新疆、兵团为10:00-18:00),确保有人接听,且 对举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将以群众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开展暗访等方式,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