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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法律顾问 2022-11-22 17:04 标签: 村委会 性质 单位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义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曹晨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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