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休(退职)死亡人员抚恤金:
1.退休人员去世后,一般情况下家属可以领取四类费用:养老金账户的余额、丧葬费、抚恤金和家属生活困难补贴。
2.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五条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2022-09-06 10:02
如果属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在60岁以后死亡的,就是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或是病亡,对于企业退休职工的死亡补助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21)18号文件的规定,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来执行。
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精神,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60岁以上死亡的退休人员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抚恤金标准,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2022-09-01 10:20
退休教师因病死亡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学校属于非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2022-10-21 09:55
1.2021烈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33860元/年。而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2.2021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9080元/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16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他亲属。
3.2021病故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7360元/年。
4.2021退伍红军抚恤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3370元/年。
5.202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①一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②二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③三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④四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⑤五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⑥六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⑦七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32200元/年,因公28820元/年。
⑧八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20330元/年,因公18610元/年。
⑨九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6890元/年,因公13560元/年。
⑩十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1860元/年,因公10140元/年。
注意:以上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2-08-10 09:31
有关教师丧葬费的规定,以当地政府公布政策为准。教师丧葬费各地区是存在差异的,具体标准以当地实行的政策为准。以海南省为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如海南关于丧葬费标准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2022-08-10 10:49
教师因病死亡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学校属于非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