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有医保。大学生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大学生的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缴纳费用。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023-02-16 17:04
大学生有医保的,由学校统一办理缴纳费用,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所以,大学生是有医保的。
2022-09-22 16:53
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区别。 1、享受待遇时间不同。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新入学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办理方式不同。大学医保:学校统一协调组织在校内办理社保卡,学生少跑路。城乡医保需要自己去到乡镇或者是卫生部门的有关机构进行办理。 3、属性不同。大学生医保全称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范畴,由参保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城乡医保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022-09-27 15:12
大学生医保卡回家可以用。具体分析如下: 1、寒暑假回家期间,学生若是发病后需要在外地就医的,一般只要事后携带规定材料就可以报销。这种情况适用于回原籍(家庭所在地)治疗,学校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2、非寒暑假期间到因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原因,需要外出,并且在外出地发病需要看病(使用医保卡报销的)。这个必须事先在外出前就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备方可在回当地后报销相关费用。 3、已经在当地看病,但无法治疗的,需要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二甲以上医院)开具转外就医证明,并且在当地的市社保中心等级备案。若是大学生医保卡持有者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审批表有效期60天。这种情况适用于回原籍(家庭所在地)治疗,学校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2023-02-16 16:59
大学生医保是可以跨省的。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所以,大学生医保是可以跨省的。
2022-08-10 11:37
参加医疗保险首先是在校医院,在校医院的挂号和买药都可以直接按照公费医疗或是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来消费。如果要在其他的定点医院看病,就从学校的小医院开具转诊单,然后在医院发生的挂号、检查、消费都要拿着消费凭据到学校或者保险机构进行报销。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