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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的范围

损害赔偿 2022-11-26 15:23 标签: 辩护人 范围 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厚疆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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