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同一个市算跨区经营吗

公司法务 2021-02-04 10:55 标签: 跨区经营

不算。因为在关于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征收管理的一份补充文件上规定,同一个地级市内的不同去经营的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应汇总在总机构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张建律师

张建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