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解散条件是: 1、投资人决定解散公司;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异常网上能处理,处理方式有: 1、营业执照载明的事项异常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核实后解除; 2、年度报告异常的,向公司登记机关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告,解除异常。
确定股东资格一般能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能继承股东资格时,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继承。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股东退股后公司债务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退股后,股东不再享有股东资格,对公司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由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登记后,公司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欠款法人代表一般没有连带责任。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法人代表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代表持有公司股权的,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营业期限届满等,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解散后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支付所欠员工的工资、补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隐名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能追讨。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