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所需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股东是可能与公司进行交易的,所以股东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公司,但不得侵害公司的利益和符合土地管理的要求。 股东将土地流转给公司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中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为非法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 (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3)行为性质不同
有案底的人可以注册公司的。但是,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在我国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不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义务人不履行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人资格的要求如下: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名称变更的解决为: 1、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其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文件; 3、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的三十日内提出。 企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 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清算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般需要以下要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
设立分公司无需备案。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破产也是要还债的,企业需要偿还的债务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还包括普通的破产债权。 企业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在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 2、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 3、普通的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