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存续期限,企业可以因为以下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企业可以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企业可以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企业可以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企业可以解散。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5、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公司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知道就提供,不知道可以不提供)。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1、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2、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公司股份可以赠送。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既然股份赠与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则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的股东个数,要根据公司的类型来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有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能有一个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个股东。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以其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提交法定材料,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收缴公章和营业执照。这属于公司注销的正常流程和手续。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回购。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公司需要的证件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