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融资公司合法,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注册登记的。设立融资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同时必须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工商登记,有国家颁发的行业资质证书、从事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程序大致如下:第一,获得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载明变更的金额和变更的时间、股东的出资比例和方式等等;第二,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上述记录和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第三,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公司文件。
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最少要求为:由于公司的注册从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此公司应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谨慎地决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由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登记后,公司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的方式: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与其他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由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双方就订立的转让协议、准予转让决议、放弃声明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在于:设立方式不同、法律地位不同、受控制方式不同、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产品包装标注不同。附属公司,是指被另一个企业(称为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一般是为签约方所拥有控制,或是与签约方有关联的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子公司;关联公司;被其他公司长期持有其股份的公司。
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目前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在对外国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公司设立协议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注意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2.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3.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4.明确约定股东责任。
当股东瑕疵出资,经公司催讨后补足,可以认其股东资格。未补足的,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
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不等同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议价确定的。转让价格更多地是参考公司目前净资产、财务现况、无形资产以及今后的预期利润、发展前景、行业状况、业绩预期等。
股东不同意退股的办法: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仅适用双方存在仲裁约定或仲裁协议的情形)。仍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