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一般没有滞纳金,只有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来确定,但是一般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签订合同后,违约者需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具有任意撤销权,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其他撤销权,具体如下: 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这样的解约催告就是有效的。 或者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这样的解约催告也是有效的。
在实践中,为实现特定经济目的,当事人之间常常订立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即无名合同。 由于无名合同承载着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复杂合意,是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的充分体现,因此,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原则,就应认定合同有效;反之不宜认定有效,但应参照最相类似的合同处理。
1.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种。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 2.其中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接受他方委托并处理其事务的人为受托人。
合同撤销不是违约行为,没有违约责任。合同撤销的具体后果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不一定。 被告违约不一定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一般合同终止的原因是: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等。
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或适当增加。
一个月未还款卖方能否解除分期付款合同,要看逾期的价款是不是达到全部价款的1/5。卖方能否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并不是以买方逾期的时间来判断,而是以逾期的价款来确定。所以,仅仅是一个月未按时还款,但是款项数额较大,已经达到全部价款的1/5,卖方就可以行使两项权利, 一是解除合同,要求买方返还原物并扣留部分买方支付的价金; 二是要求买方支付剩下的全部价款,卖方的这两种行为不构成违约。 要是仅一个月逾期未还款,而且价款也较少,没到达到1/5,那卖方解除合同就构成违约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