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包括: 1、承诺迟延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承诺迟延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2、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迟到的承诺仍是原要约。
母代父签字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通常为效力待定。如果母亲获得父亲授权委托或事后追认,代签合同则有效;如果缺乏授权委托或事后追认的要件,代签合同则无效。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终身制不一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区分方式: 1、考察是否符合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如果误解的一方只能证明自己因缺乏经验或不仔细而发生了误解,不能证明对方是否利用了自己的无经验和轻率,则应按重大误解。 2、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否平衡。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通常是双方利益不平衡。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区分方式: 1、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主要包括: 1、债务人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依法被解除; 3、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的债务相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被免除; 6、债权债务的混同等;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立案条件包括: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有明确的被告; 2、原告有具体的诉求、事由; 3、案件管辖范围以及提交管辖法院无误。
解除权消灭的原因: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即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至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经过协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非就此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