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转让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当事人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则无效。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
可以收集当事人拒不退钱的证据,向法院请求强制其退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动产抵押合同因缺少登记生效要件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抵押权人无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抵押权,丧失了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且因为这种权利的丧失导致债权人利益的损失。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
只要口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协议或者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了,但还没过户的话,可以反悔,但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看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满足了民法典规定的生效条件,如已生效则你反悔可能要付出承担违约责任的代价,如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则可撤销,如是无效合同则该合同自然应当解除。
没有写落款日期是有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生效了,欠条上虽然未体现日期,但只要能够证明借款行为发生在20年之内,即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有证据证明是对方诱骗,可申请法院撤销,确认合同无效。但在撤销之前,合同有效。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需要提供“被骗”的证据,不能举证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伙协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