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当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被告故意回避,拒不配合,原告应当法院提供被告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由法院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法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以后,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异地迁户口需要手续,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所以公告离婚需要的手续最主要的是诉讼书。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婚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实施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二审的判决结果为终审,是没有三审的。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重审,二审即终审结案,败诉方必须执行。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一方的出轨一般不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否则对方不会签字。可以在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赔偿的方式来体现。
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可以离婚。军人退役后的离婚程序和普通公民的离婚程序一致。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也叫单方面离婚,就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因此,离婚的程序有2个不同的方式。
军人离婚是要向部队写离婚申请书的,在得到部队许可之后才能够离婚。 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