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三金退不退要看具体情况,但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可退彩礼: 1、收了彩礼但没有登记的; 2、收了彩礼,也登记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女方收了彩礼导致男方家庭困难的。
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按时履行的,即可向被告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 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的,那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过错方也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xxx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近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二、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为对方在强制戒毒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与你通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到对方的服刑监狱所在地法院立案后,开庭时法官会到监狱期笔录后判决,法院那边会安排出戒毒所开庭,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的法律效力。
可以的。 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是可以离婚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依法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拿到该证明才可以办理结婚。
不需要,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协议离婚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1、从感情不和或者提出离婚而因某些原因尚未离婚的男女双方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 2、分居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的时候,或者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因此可以补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