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每月应该按下列数额标准给付: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父母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办理离婚证的方法如下: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赔偿金的计算:如果是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损失确定,例如当事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如果是精神损失费,那一般是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当事人要领离婚证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应当先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2) 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申请;3、期满后未撤回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没有户口本还是可以离婚的。只要通过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是开具户籍证明,亦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走协议离婚的途径,没有户口本是离不了婚,办不了离婚证的,需要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如果是走诉讼离婚的途径,没有户口本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夫妻分居两地,可以搜集这些证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的分配如下:(1)若夫妻一方在婚内的出轨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与普通离婚财产的分割没有什么差异;(2)但要是出轨被认定构成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离婚过错情形,那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过错方可以适当少分。
继父母与其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对于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因为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要承担抚养继子女的责任。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的要求有: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3、年满三十周岁;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婚前房产过户需要配偶签字,一方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另一方的属于赠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然后持赠与合同等材料办理公证,再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