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由夫妻共同订立。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对遗嘱涉及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他条件。
继承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的公证需要所有人到场,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父亲死亡,儿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就是子女。因此儿子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有血缘关系不一定可以继承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亲去世,房子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留有遗嘱的,房子按遗嘱上的规定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先将房子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书遗嘱见证人死亡有效。只要符合条件,代书遗嘱就是有效的,见证人死亡不影响遗嘱效力。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父母房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子女是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去世,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确定继承方案后,继承人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父亲失踪的,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才能代位继承,即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父亲失踪后,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则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1、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2、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侵占包括以下两个行为:一、继承人不通知其他继承人,私下分割了遗产;二、非法占有人不是继承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遗产占为己有,拒不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