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双方无血缘以及单身证明; 3.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4.3张两寸红色背景的近期双人免冠合照; 5.港澳台同胞需要准备往来通行证,回乡证; 6.华侨需要准备好有效护照; 7.外国公民在我国领证结婚,需要准备有效护照以及国际旅行手续证明。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的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专有的职权。而结婚证是民政部门的事,而准生证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与卫生部门无关。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结婚迁户口手续:更改需要迁户口方的婚姻状况,开具户籍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迁户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户地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到迁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迁户完成以后,迁户方重新办理身份证。结婚以后迁户口的好处:迁户口以后办理事情方便,如办理公积金提取等;有的城市户口有优势,迁户口以后可以享受该城市户口优势。结婚以后不迁户口的好处:孩子上户口多了一个选择,可根据双方户口所在地教育政策选择落户;离婚以后不用再转移户口;不用更换身份证。
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等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国人在国外离婚可以在我国办理,也可以在外国起诉处理财产。 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外国公民一方不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必须持有配偶同意离婚的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外国公民同意离婚的证件必须经过外国公证机关证明。 如双方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应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类案件如果重大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审判程序上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婚。由于此案件属涉外民事案件,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不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因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外,从外国寄交人民法院的书面意见,外国人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办理离婚需要带以下这些证件: 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结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理。 异地结婚登记并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登记结婚,必须在男女双方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仅凭户籍证明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除了户籍证明之外,还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无配偶及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周末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 因为周末属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上班。男女双方可以选择在周一到周五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有些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在周末期间也办理结婚业务。但是为了不耽误办理进度,最好还是选择在工作日领取结婚证。
民法典没有规定赡养费要付多少。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私生小孩能上户口。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