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行。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后,父母就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孩子的名,孩子又小,怎么办理呢,首先做监护权公正,然后由监护人帮忙过户走赠予程序,持赠与公证和监护权公正及产权信息去交税,最终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证变更至孩子名下。
虚假离婚的类型有: 1.通谋离婚,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分居后丈夫欠外债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没有还债义务,应当由其个人偿还。 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 对此,你不仅要问,分居了,怎么还有可能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举一个例子,分居之前,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及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形;再如,虽然分居,但共同遇到应急事项,共同举债,也有可能。除此之外,原则上都归于丈夫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法律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主要是考虑两个因素: 一个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发育情况。 另一个是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的要求。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得给。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多数情况下,需要立遗嘱的都是年老的人或者是身患重大疾病的人。 而未成年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是无效的。 但如果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的。
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是没有权利要求赡养的。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情况、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债权与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法律依据,上述这些,双方要认真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男方争夺私生子抚养权有利条件如下: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2.男方无子女,而女方还有其他子女。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3.8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跟随父方一起生活。 4.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5、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
变更监护人。当父母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利益,不宜担任监护人时,国家就会介入其中,从法律层面,用国家亲权代替传统的父权,通过诉讼撤销父母作为监护人的监护权,防止其再次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