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不是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去世,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去世的,算因公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公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若您尚未购买社保,建议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开展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倘若用人单位仍坚持其立场,未能为您提供社会保险待遇,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发起针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诉讼。 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您亦可考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进行维权操作。
企业可以裁减除下列人员以外的人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如果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公司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如果败诉方不执行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清包工程劳务是能够再分包的。 (一)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 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 (二)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 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能够是总承包人,也能够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 (三)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 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四)专业分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能够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五)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如果是劳动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是,申请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如果公司应该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而没有按规定缴纳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的。劳动者可以按雇佣关系,主张雇佣自己的公司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可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曾称为原劳动局)内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此过程之中,您无需承担任何因申请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在正式启动仲裁程序之前,您还可以尝试与您所在的企业进行一次调解,但若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将不得不转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进一步帮助。 关于所需办理的具体手续方面,请注意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中的第二十八条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定: 申请仲裁者需提供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同时,应根据被诉主体的数量来准备相应份数的复制本提交至仲裁部门。
劳动法律关系特征有以下几点: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