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违法解雇的,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即孕妇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是与孕妇协商一致后解约的,则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孕妇在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则不需赔偿。
1、脚踝骨折的工伤患者可以获得单位或者是保险公司支付的具有补偿性质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的费用,若是专业机构鉴定后,确定了脚踝骨折的伤残等级,患者还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在脚踝骨折救治期间,职员可以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赔偿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赔偿给员工的每月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0%; 3、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该部分金额。
被辞退后有下列赔偿标准: 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
1、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企业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话是违法的。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
不交社保不签合同可以不需要辞职就可以走。 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选择的签约方并非与其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单位相一致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这种做法却是缺乏合理性且违背常规性的。 通常情况下,应当做到签署劳动合同时,所纳入其中的工作单位也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在员工正式开始工作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给所属地方政府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所需资料以进行社会保障登记。 若企业在此方面有任何疏忽或未能按章行事,地方政府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该企业及其员工做出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评估。 此外,对于自愿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无雇佣工人、非全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