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与患职业病的员工或者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慰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劳动仲裁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有员工患了精神病的,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基本产假98天+50,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
克扣女工特殊福利企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安徽安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用: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规范内的费用。 二、住院膳食补助费: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的70%。 三、交通食宿费:医疗安排出具确诊证明,经办安排赞同,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 四、护理费:鉴定伤残后需求护理的,按照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0%~50%进行给付。
1、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2、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法辞退劳动者的,会有赔偿金,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会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的,会有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没有补偿。
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和保险时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拖欠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做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