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2、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3、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
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来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通过制定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对工伤人员的伤害部位做了详细分类。用人单位可依。据分类直接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然后填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注明若工伤人员认为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请在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延长停工留薪期。
认定为工伤的界限:如果职工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没有理由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是不受理职务侵占的。 面对职工职务侵占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报警,用法律去追究的,劳动仲裁是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矛盾与纷争的,不适合用于解决职务侵占。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我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职业病归为以下十大类别共计132个病种: 如职业性眼疾、职业性听力损伤与噪音导致的口腔疾病、由工作环境引发的职业性皮肤疾病以及职业性尘肺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此外,也涵盖了因职业接触化学毒物或物理因素导致的各类职业病;对于职业性辐射诱发的健康问题,同样有所涵盖;针对职业性传染性病症以及职业性肿瘤也做到了应有覆盖,最后则是其他各类别职业病。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公司合同章可以用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不过公司的合同章也属于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也具有法定效力,因此盖合同章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应对相关劳动者展开积极的协商交流活动,并对遗漏的劳动合同事项进行补充签署。 当员工认为公司未与其签署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签署补充协议或相应的赔偿协议。
第一,首先分析开除员工的原因; 第二,参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条例,确认公司是否属于违法开除员工,如果是的话,将要考虑如何补偿; 第三,跟员工面谈,谈开除的原因及补偿等事项,然后签定辞退单,必须员工本人签认; 如果员工不签认也并非公司违法开除时,将以EMS发辞退通知单; 第四,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结算工资。
在通常情况下,解雇行为系由用人单位主动发起的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具体的执行则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决定行使此种权利时应当向离职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款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劝退”一词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暗示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协议性的协商工作,通过协商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请求,从而使得用人单位能够借助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条款来避免承担经济补偿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