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界限: 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 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 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 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 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 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哺乳期领导让周六加班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在东莞地区,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其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 如果劳动者由于未签署劳动合同而遭受到用人单位以非法定原因解雇的情况,则可视为用人单位单方面非法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作为裁决,同时还能要求单位对于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薪资发放期限进行补发,并以双倍计算。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其他。
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 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主体不同。 (二)关系不同。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春节法定假期是三天,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都对实际放假的时间进行了调休,所以一般情况下总放假时间通常都是七天,无论是在春节还是在其他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必须保障劳动者带薪休的合法权益,春节期间不能强行安排职工加班,在职工同意的基础上也要支付三倍加班费。 传统节假日的法定休假时间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进行调休是为了让劳动者能够有更加充分的时间休息,而且法定节假日通过调休也可以刺激消费,长久以来对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也是有积极意义的。作为用人单位来讲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才能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在春节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待遇的可以收集有效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对工伤等级划分不满,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在劳动法领域,残疾人与正常人都是一样的劳动者,不存在歧视或特殊保护。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用人单位在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工伤四级伤残赔偿项目: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