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申请工伤保险开户的,应当及时携带其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而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需及时发给用人单位社保登记证件; 之后则由单位凭该证件等材料去申请开立专门账户; 开户后就能每月从该账户中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钱就业中遇到特殊困难和特殊需要时候的保障措施。对于解决人们的养老、医疗、生育、养老、工伤、住房等基本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五险一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人们的生活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没签合同,是可以告的。但在此之前,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期间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但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没有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协商解除的基本概念及最终所可能达成的效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方式达成共识,即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生效的劳动合同。 值得在此强调的是,协商一致必须是在双方充分沟通、理解和而并非某一方单方面强加给另一方的后果。 当用人单位主动提议与劳动者解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向劳动者表明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旦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应按照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的长短,以每满一年作为一个计算指标,对应支付一定标准的月度工资的形式进行支付。
对于部分团体建设活动占用员工的休息日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据了解,这类行为并不违法。 因为其实,团队建设活动也是我们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于劳动者在休息日进行加班且没有得到相应的补休安排时,他们应该得到双倍的加班薪酬作为补偿;而当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时,他们则有权要求获得三倍的加班薪酬。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期支付工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1、因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缴纳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2、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1年未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旦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其仲裁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但是如果仲裁时效满足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的条件,那么超出仲裁时效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 1、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工伤和做司法鉴定不一样,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司法鉴定是一种广义上的概念,它包含文书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等其它鉴定。在这里你想表达的可能是人身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人身损害侵权纠纷适用的,它是由司法鉴定所或中心鉴定的。工伤鉴定适用于劳动关系,即劳动能力障碍等级;它是由伤者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级市才有)鉴定的。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