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填写的简历等资料。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3、没签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
试用期辞退有补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如果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员工是有补偿的。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受到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1.终止灵活就业模式下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初步而言,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士必须结束对自身社会保障体系的垫付费用。 这方面的执行流程或许因地域差异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您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及证书资料如身份证明文件、社会保险卡以及参保证书等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停缴手续。 2.及时向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通知: 当灵活就业岗位的社会保险终结作业完成之后,该雇员应当立即向其所供职的单位发布通知。 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为该员工协调处理后继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对接手续事宜。 3.完成社会保险迁移程序: 请雇员配合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完成对参保地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迁移手续。
工伤认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进行。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公司强制职工无偿加班不合法。 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社保卡一般是激活之后就可以立马使用。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过渡性养老金的算法: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上述日期前的缴费年限×1.2%;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其享受比例为30%+(上述日期前的缴费年限-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