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一般15天内拿到工资。 具体看对方的经济状况。裁决下达后15天内双方都没有起诉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劳动仲裁开庭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一小时到两小时以内。 1、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开几个小时到几天的时间,这主要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确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 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1、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弄丢,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不需要再重新签订。 总之,与公司好好协商,相信公司会理解和提供帮助的。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不给复印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直接离职,只需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了。需要提前30天提交离职书面申请是在合同期内对离职员工的要求。
需要依据合同来解除,如果一方权益受损,可以诉讼解决,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劝退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可能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而不是仅仅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工作一个月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1、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告知职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要么提前30天通知,要么不提前但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向你们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