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这唯一的区别造成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不同。 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其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 其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
欠工人工资不给最有效的方法有: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可以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交了离职申请后的30天可离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但若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则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可随时进行离职。公司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不让离职以及公司未及时交社保的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遇到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与用人单位询问协商;若其不理可到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若仲裁以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凭仲裁书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强制执行。就职前,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基本情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公司诉讼情况;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减少出现入职以后拖欠工资等问题。
劳动仲裁对公司有影响。 1、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2、劳动仲裁的申请事项,大部分与经济相关,并且除了正常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之外,可能还会产生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双倍工资之类的,具有惩罚性的费用支出;如果用人单位败诉,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需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专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