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补缴社会保险; 三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四如果违法辞退,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老板不支付工人工资,可以打12333。 不过,只打电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方协议通常指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此类协议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三方协议是由学校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也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就业政策,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相应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达用人单位报到后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应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正式确定劳动关系。
如果是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是协议,就是有效的。 因为合同必须是2份以上,协议或者别的都是可以单方面的。合同当事人有几人,合同文本至少就得有几份,每个当事人一份。假如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也合理,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如果没有涉及到企业对员工培训等项目,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只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公司即可。 在出具书面告知时,可以在上面标注日期并让相关领导签字。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办理离职的相应手续,如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首先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1、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签了长期合同,如果被非法辞退的,应当依照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岗期没有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按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资。
从原单位辞职不需要拿走属于公司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只需要拿走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即可,《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