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只需要在入职一个月之内签劳动合同即可。劳动合同会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进行约定,作为用人单位这些都是义务。不提供劳动合同总的来讲,没有太大的问题。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的劳动待遇还是可以享受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入职当月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可以去社保部门查一下。若没有按时缴纳,可以给公司领导沟通、敦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先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公司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将劳动者降薪了,属于单方面变更,是无效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一个月的代通金支付补偿金。 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损害员工利益可以公开真相。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公司随意调整工资结构违法。首先,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工资的约定应该是明确的。一旦存在不明确的状态时,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劳动仲裁的裁判倾向是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实际收入情况作为认定工资情况的依据。 其次,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要素之一,一旦出现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是不得变更的。一旦用人单位出现自行调低工资的情况,可以要求其返还克扣工资并支付补偿金。 劳资关系是比较敏感的,尽量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个共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予以解决,但这样也会使双方增加诸多诉累。
公司四个月不发工资了:一,沟通协商解决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有关申请劳动仲裁但没有回复的办法是这样的,劳动仲裁限定的处理时效是45天,最多延长15天。你的仲裁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属于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公司社保没有扣款成功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可以补缴,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企业五险的生育津贴领取事宜每个公司都有专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的专员对这块比较熟悉,只要咨询人力资源然后按照他要求的资料提供就可以,不需要自己跑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低于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另外针对少数个残疾人岗位的处理办法,如企业100人,应至少设1.5个残疾人岗,则要么设立2个残疾人岗位,要么设立1个,另外缴纳差额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