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认定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劳动部门规定的,在对身体有害环境下连续工作达到固定年限,可以提前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特殊工种认定由单位上报,社保局审核,只要达到《规定》的要求,一般都会批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受伤需要做伤残鉴定的,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险一金”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其中“三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其“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但根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法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五险一金”,因此“三险一金”已成为过去式。但在实际中,仍有部分城市部分企业在为职员缴存三险一金。我国政府并未对“三险一金”缴存比例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国家方针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缴存标准。一般由用人单位代缴。
满了一年为何没有五天年假?我国法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但是工作满一年,不享受五天年假的,可能是因为具有以下原因,导致丧失了当年年假的资格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1、《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挂号费不可以报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以上可以看出,挂号费是不可以报销的。
不给发工资的投诉方式主要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工资为原工资,分以下情形计算: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补办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即可,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三个月及以内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准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职工在职期间,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因不按规定时间参保而补缴基本医保费的,补缴段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个人账户不予补划。凡恢复参保的,应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根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男必须年满25年、女必须年满20年,办理退休后,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如果中间有中断,可以累计计算。办理退休手续前,只有在缴费时间内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只要你每年缴纳医保,无论多少次化疗,每次结算都可以直接按照比例报销。如果你同一年内费用达到大病政策,医院结算时也一并结算了。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报销根据不同医保类型不同,报销比例也会因医保不同而不同。就目前来说,大多数的化疗药物都是纳入了医保报销,只有少数进口化疗药,或者根据用药阶梯的跨阶梯用药不能报销,需要病人自费。对于普通的化疗药物(包括伴随用药),如果一个疗程费用在1万来说,医保报销多的有的人需要自费7-8千,有的人只需支付几百到一千,其差别在于药物选择,医保类型,所以化疗能否报销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肿瘤患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补偿报销。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