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在所有伤残等级中属于最轻伤残,评定标准为: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属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在所有伤残等级中属于最轻伤残,评定标准为: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属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10级工伤的赔偿是内容及标准是: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按如下的方式对公司不买社保不签合同的情形进行索赔: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的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什么理由可以请一个月的假。请一个月的假的理由的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来看。但是上班请一个月的假是比较困难的。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或者是没有其他法定解除的条件下,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加班到早上的要看公司是否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你安排休假。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1、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是在发放工资时计算代扣的,不是在提取时计算的。 2、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库存现金 (3)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承担)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2009-10-2011:27补充问题 那要如何调整呢? 1、先冲销错误凭证。 2、然后,按正确分录编制凭证。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认定加班事实的存在。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职工不加班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