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发工资的投诉方式主要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工资为原工资,分以下情形计算: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补办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即可,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三个月及以内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准予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补缴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职工在职期间,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因不按规定时间参保而补缴基本医保费的,补缴段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个人账户不予补划。凡恢复参保的,应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根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男必须年满25年、女必须年满20年,办理退休后,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如果中间有中断,可以累计计算。办理退休手续前,只有在缴费时间内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只要你每年缴纳医保,无论多少次化疗,每次结算都可以直接按照比例报销。如果你同一年内费用达到大病政策,医院结算时也一并结算了。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报销根据不同医保类型不同,报销比例也会因医保不同而不同。就目前来说,大多数的化疗药物都是纳入了医保报销,只有少数进口化疗药,或者根据用药阶梯的跨阶梯用药不能报销,需要病人自费。对于普通的化疗药物(包括伴随用药),如果一个疗程费用在1万来说,医保报销多的有的人需要自费7-8千,有的人只需支付几百到一千,其差别在于药物选择,医保类型,所以化疗能否报销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肿瘤患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补偿报销。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补办医保卡当天不能取,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 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公司要求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合法吗?分情况。1、对于违法调岗,劳动者可以拒绝,并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对于公司合理合法的转岗,一般会认为是公司行使自主管理权的需要,劳动者应当服从,不能拒绝,如果劳动者因此就不去公司上班的,会被公司认为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为: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4、检举、控告权;5、拒绝权;6、紧急避险权;7、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义务为: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服从管理的义务;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明确说明了制定本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有时,一些大事故的发生,就是人们忽视了身边的一些小事物而造成。丢下一个烟头,而引起了火灾;松动了一颗螺丝,而造成了一场车祸;没系好安全帽带,从高空坠落而丧生。这些小细节连在一起,就演出一场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公司装修粉刷墙壁,新的办公家具,气味较大,甲醛含量肯定超标。长期处于这种环境肯定不利于身体健康。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因此可以向安监、环保或者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仲裁、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这个维权途径比较难走,会要求提供有力的证据。需要第三方具有资质和法律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甲醛超标的监测证明。这条理论上行的通,但是执行起来比较难办。
有违约金,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急辞工扣50%工资不合理。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