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的工伤保险按照以下程序报销: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工资拖欠10天可以要求赔偿。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赔偿。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试用期最后几天被辞退,有无补偿要分情况看: 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由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结清工资; 3、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有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关于五年期限之员工解聘赔偿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1.若该员工作业时间在六个月及以上但未满一整年,则应按照一年进行计费;倘若该员工作业时间未达六个月,则应付给其半个月之薪资以作经济补偿。 2.对于其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出的本地域过去一年份中平均值之上限三倍者,则需依照平均值三倍的金额支付其经济补偿。 在此前提下,对该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厂子搬迁而工伤员工不想到外地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依据工伤情况,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职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可以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失业多年已经超过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的,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如果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则下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而职工工伤期间享受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相关法律条款中,并未对劳动合同的签署频率进行硬性规定。实际上,这主要是基于劳工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固定期限。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工合同的期限往往由雇主(即用人单位)单方面作出决策。当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已达到了法定上限——即第三次续签时,有权向雇主提出订立具有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同请求。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会外聘一些技术人员解决公司的技术问题,外聘员工要注意签订合同,并且提供劳动保护的,外聘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建立雇佣关系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从劳工法规到工厂立法体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1、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权,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